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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务员培训中心是北京市财政局批准的定点培训单位,开展面向全市初、中级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根据北京市财政局的有关规定,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每年需进行业务培训。200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已经开始,培训班将邀请具有实践经验的教师授课,重点为提高财会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职业道德素质及会计工作质量。
一、授课内容
1)诚信建设与会计职业道德(包括法律教育)
2)会计基础与规范化管理
3)企业内部控制的有关规定
4)《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
二、上课地点
北京市劳动人民文化宫内
各企事业单位、各会员单位接此通知后,请组织本单位或下属单位的会计人员参加,参加者交培训费160元(含:教师授课费、上课场地费、学习资料费、考试费等)。同时2004年度未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人员,也可报名参加并可补办会计证年检手续。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工作需要,提出培训的具体要求,培训中心将制定相应的教育培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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